在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過程中,聖經有兩次擊磐出水的記載,一次是在出埃及記,另一次是在民數記。雖然在後一段記載中,有一些消極的成份,摩西因著未尊耶和華為聖,導致後來無法進入迦南,不過無可否認的,摩西是一位認識神的人,從他所走過的路,我們都可以從中看見一個事奉神的榜樣。
一、事奉的道路乃是身體的道路
出十七5:『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手裡拿著你先前擊打河水的杖,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,從百姓面前走過去。』神不是要摩西一個人去,乃是要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同去,何等的甜美。這給我們看見身體的原則,而同樣的原則在新約中我們也可以看見保羅的教訓與榜樣。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到了特羅亞時,因沒有看見弟兄提多,就靈裡不安(林後2:13);這也是為什麼保羅以神的慈悲勸我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為著身體的生活(羅十二1-5)。
二、事奉的道路乃是十字架的道路
出十七6:『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裡,站在你面前。你要擊打磐石,從磐石裡必有水流出來,使百姓可以喝。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行了。』百姓在利非訂沒有水喝,神吩咐摩西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到何烈的磐石那裡,神要在那裡使磐石出水以供應神的百姓。從利非訂到何烈山有一段路程,事實上在曠野的四十二個站口中,何烈山是在利非訂的下一站,神等於是要這一班群羊的牧者往前先走一站,然後才帶進神的作為。事奉者不能像地上的君王一樣轄管神的百姓,乃是要否認己,率先背起十字架,委身服事聖徒,作群羊的榜樣,比群羊多走一步,使他們可以跟隨。這也就是為什麼主告訴門徒:『若有人服事我,就當跟從我;我在哪裡,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。』(約十二26)
三、事奉的道路乃是生命的道路
民二十7-9:『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你拿著杖去,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,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…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,從耶和華面前取了杖去。』在民數記的記載中,摩西從『耶和華面前』取了杖去,這真是服事主之人的榜樣。這根杖已不是先前摩西用來擊打河水的杖,事實上只有一根杖是在耶和華面前的,就是是亞倫發芽的杖(民十七10)。摩西此次取了亞倫的仗前去,此時的摩西必是已經領悟,事奉神必須憑著復活的生命,為神執掌權柄,流出活水的江河,使群羊得著活水的供應。
事奉的道路乃是身體的道路,所以我們必須脫離個人主義,在身體配搭的原則下,彼此珍賞,彼此倚靠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;事奉的道路乃是十字架的道路,所以我們必須否認己,率先背起十字架,委身服事聖徒,作群羊的榜樣;事奉的道路乃是生命的道路,所以我們必須憑著復活的生命,為神執掌權柄,流出活水的江河,使群羊得著活水的供應,這是這一段經文所帶給我們的啟示。